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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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你好,我老婆要和我离婚。我们两个孩子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她想要一个孩子。 我不想给她。请问法律上允许吗。我们还有债务是我们一起还,还是我自己还。
留言时间: 2014/7/28 23:05:38
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婚姻法》规定,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10周岁以上的子女,如双方发生争执,应当考虑子女的意见。司法实践中,对于有两个子女的家庭,原则上每人抚养一个。离婚中,对于查明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或者债务,由双方共同享有和分担。
回复: 王青松 回复时间: 2014/8/12 20: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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