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人受伤住院,伤者能得到哪些赔偿啊,如果不赔,怎么走法律程序?谢谢,
留言内容

留言者: 秋天的树
前几天发生了交通事故,已经住院了,左腿胫骨和腓骨都撞骨折了,已经做了手术,过几天出院,但对方一直没给交医疗费。请问伤者能得到哪些赔偿啊,医生说可能留下残疾了。,伤者能得到哪些赔偿啊,因为对方不赔偿,现在想走法律途径,
留言时间: 2012/10/6 10:44:01
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同时应当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即精神赔偿金。
    对于遭受的财产损失一并予以赔偿。
    在具体的赔偿计算方式上,因为我国实行机动车交强险制度,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是不区分事故责任比例的,超出交强险赔偿的部分,再按事故责任比例由肇事方予以赔偿。
    在索赔方式上,如果肇事方未能赔偿损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
回复: 王青松律师 回复时间: 2012/10/7 10: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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