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计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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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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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一方没入交强险,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赔偿,是按责任比例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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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2012/5/31 15: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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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超出交强险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计算赔偿。但对机动车未入交强险的情况下,如何计算赔偿没有规定。2012年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加强民事审判切实保障民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法[2012]40号)对此问题进行了规定。
该通知第五条规定:“妥善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依法惩恶扬善,确保公平公正。要统一裁判思路,从方便诉讼和有利审理的角度出发,对侵权纠纷和相关的交强险合同纠纷案件要合并审理;在醉酒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情形的责任承担上,应当在确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同时,赋予保险公司追偿权;在未投保情形下的责任承担上,应当由机动车一方先承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责任,其余部分按照侵权责任认定和划分。要依法鼓励和保护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坚决制止利用媒体恶意炒作、谎称见义勇为逃避民事责任的行为。” 根据该《通知》规定,机动车在未投保情形下的责任承担上,应当由机动车一方先承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责任,其余部分按照侵权责任认定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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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王青松律师
回复时间:
2012/5/31 15: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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