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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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行色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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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王律师,我有一哥们去年因交通事故判缓三,现在他想要出门打工,派出所不允许他出门,请问这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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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2012/4/4 22: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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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确定一定的考验期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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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王律师
回复时间:
2012/4/5 13: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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